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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规定是勤勉义务的认定依据之一,高管未依规操作的,构成对该义务的违反

发布时间:2024-05-24 文章来源:武汉中小企业协会企业法律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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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勤勉义务”是指要求公司董监高在处理公司经营管理事务时如同一般人处理自己事务时做到一样地谨慎、注意。

在公司内部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高管、业务经办人并未对交易对手所获第三方授权状况进行尽职调查的,构成对勤勉义务的违反,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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