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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发现遗漏债权的,股东是否有权向债务人追索?

发布时间:2024-06-07 文章来源:武汉中小企业协会企业法律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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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注销后发现遗漏的债权,股东是否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原公司的债务人并行使追索权?

根据《公司法》第4条、第186条之规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原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向原公司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武汉中小企业协会企业法律服务部

如遇上述法律问题,请致电武汉中小企业协会,027-8283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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